疫情期間,孩子停課在家如何照顧?—談防疫照顧假-台中律師事務所/台中法律事務所/台中律師推薦
隨著各級學校「停課不停學」延長至6月28日,讓許多子女的家長面臨停課不停班的窘境,進而衍生請假照顧子女的需求,為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基於防疫應變,特別增列防疫照顧假之處置措施。

什麼時候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凡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暫停期間或對於校園延後開學、停課,如有照顧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者或子女符合下列條件者,受僱家長或家屬其中一人如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
1.12歲以下學童。
2.就讀國、高中並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
3.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
4.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如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
誰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依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17日衛授家字第1100900661號函說明,包含: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請防疫照顧假,要提供什麼證明文件?

申請防疫照顧假,可以向雇主提出諸如學生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學雜費、午餐費等繳費單或其它足證有實際照顧事實之相關文件,只要證明受僱者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即可。
→防疫照顧假可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嗎?
原則上是以整天計算為原則,如勞雇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
→雇主可以要求改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由於「防疫照顧假」是防疫的特別措施,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更不得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依勞基法第22條之規定工資未全額給付或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之規定強制勞工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勞基法第79條之規定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緩。
防疫照顧假有給薪?
目前防疫照顧假並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不過由於許多民眾因疫情關係需照顧家庭成員,導致無工作收入嚴重影響經濟生活,讓部分團體開始呼籲政府在新的紓困方案,應提供一定的補償效果。
行政院在5月30日召開紓困會議後,新的紓困方案提供家庭防疫補貼,讓國小以下孩童與國高中特教生家庭在防疫期間,每人補助新台幣一萬元,甚至是三級疫情管制期結束前出生的新生兒,都可領取補貼,以回應並減緩個人及產業之衝擊。